审计询问法
询问法也称为访谈法,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谈,以了解有关情况、收集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询问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在计划阶段中了解情况,实施阶段时收集证据,报告阶段相互沟通情况等。在实施时要注意同时要有两名审计人中在场。
审计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实地察看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获取证据的一种审计方法。观察法的使用范围包括:审计的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相关岗位设、职责分离和业务规程执行等。使用时注意事项:1、可以严格观察和较随意进行;2、事先通知配合或突击暗访;3、形成工作底稿,必要时有关人员签字;4、观察取证可立进行或与监盘、询问结合。
实质性程序是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实施的直接用以发现重大错报的审计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实质性程序是执行的的程序,即无论风险评估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实施实质性程序。
完成阶段审计的主要工作是评价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财务报表整体复核、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评价审计证据提出的结论,贯穿于审计的全过程。在完成审计工作前,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是否已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是否需要重新考虑已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审计“遵循性”审计法与“思维创新”审计法
“遵循性”审计法是针对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已有的管理模式和固有的思维习惯,对问题的是与非做出判断。“思维创新”审计法则相反,它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打破原有的思维方式,对问题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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